(1)題目說的是“借條”。
(2)明確說明借款用途,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3)記下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和身份證號碼,借款人最好按手印。
(4)金額既要寫阿拉伯數字,也要寫大寫數字,以免以後對是否篡改產生爭議;同時也要寫明幣種。
(5)寫清楚出借方式。
(6)借款期限壹定要明確,避免發生何時還款的糾紛;借款期限也要大寫。
(7)利率要寫清楚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也要大寫;到期後的利率與借款期間的約定利率是否壹致是常見的爭議,借據中應寫明略高於借款利率的逾期利率。
(8)“以此為據”作為欠條正文的結尾。
簡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