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這個詞很多人都很熟悉,但並不完全了解。當然我們知道,在處理壹些事情的時候,不壹定要口頭上說兩個人的關系,但是要有法律上的關系證明。
1.直系親屬證明的材料。
(1)當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和戶口簿;
(三)申請人是外國人的,提交其所屬國家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4)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無單位的由當地政府部門出具;
(五)委托代理人申請代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應當提交代理資格證明;
(六)申請人提交護照或者身份證、旅行證等能夠證明相關人員身份的證件;
(七)其他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和材料。
二、直系親屬如何出具?
去本人或直系親屬的檔案管理單位通過人事檔案證明或到派出所開具。兩種情況下的註意事項:
1.通過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的人事檔案證明親屬關系的,需要將檔案中的相關文件復印,並加蓋檔案管理單位的印章,可以作為直系親屬證明。
2、到派出所開具證明,派出所查看戶籍檔案的相關記錄,再開具證明,但派出所的證明壹般不開具。
3.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1,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具有相同血緣關系的上下代親屬,如配偶、父母(公婆、公婆)、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祖父母等。
2.旁系親屬: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以外的人,如兄弟、兄弟、姐妹、叔伯、姨、姑等。(與直系親屬姓名不同)。希望以上直系親屬證明的材料,直系親屬如何出具,直系親屬包括哪些內容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