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證券公司被接管和被托管的區別?

證券公司被接管和被托管的區別?

1,本質不同:

托管不是破產,而是遇到困難時,暫時由第三方機構協助。接手意味著公司已經破產,徹底把自己賣了。

2.不同的商業模式:

接管意味著接受和管理。托管:是指投資者或其代表在所有權不變的情況下,將企業的部分或全部法人財產權以合同形式在壹定期限內轉讓給另壹法人或自然人經營。

3.不同形式:

羈押形式包括:整體羈押、分級羈押、部分羈押和特殊羈押。

接管的形式有:兼並和收購,兩者都是企業股權投資的形式。

4.性質不同:

托管管理是通過“外部”企業的經營者投入壹定的啟動資金,將有效的管理機制、科學的管理手段、科技成果和優質品牌引入企業,實現對企業的有效管理。

接管通過接管驗收簽訂的壹系列文件,實現權利義務的轉移,在法律上明確界定雙方的關系,保證標的物具有正常的使用功能。

  • 上一篇:成都離婚有冷靜期嗎
  • 下一篇:合同工受傷誰負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