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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喜的人物經歷

他早年畢業於香港人皇學院,後來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1907年,當時24歲的鄭天喜放棄了在香港的高薪工作,前往英國學習法律。1912畢業於倫敦大學法律系,次年回國。1914年,鄭天喜赴英國深造。1916年獲倫敦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他是第壹批獲得倫敦大學博士學位的中國人之壹。1917回香港做律師。1918調任北京,任北洋政府司法部法律翻譯主管。1919擔任大理法院大法官。1921年,他是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團的特別成員。次年回國,任中國出席關稅特別會議特別委員、法律調查委員會籌備部主任、國際法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商標局法律顧問。在北京期間,他曾在北京大學、朝陽大學和法政大學擔任教授。65438年至0928年在上海恢復律師執業,同時也是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1932 1月,任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常務副部長;7月被任命為司法行政部政務副部長,這是他在國內司法界的最高職位。65438-0935任外交部顧問。

1936 10年6月當選國際聯盟常設國際法院法官。二戰爆發前夕,鄭天錫意識到海牙將被德國法西斯占領,於是於1940年離開海牙到瑞士居住,並將常設國際法院的重要文件轉移到中立國瑞士首都日內瓦,使這些文件在二戰期間得到妥善保存,為重要國際文件的保存做出了巨大貢獻。1945二戰後,他回到海牙參加國際法院全體法官會議,並當選為國際聯盟清算委員會委員。同年,他回到中國,擔任司法和行政部副部長。1946年8月任中國駐英國大使。10月離職,1950,留在英國。1970 65438+於10月30日在倫敦去世,享年8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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