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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下降率的要求

對政府采購下浮率沒有要求。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沒有規定采購項目是否可以設置最低限價,這也引發了實踐中的壹系列矛盾和沖突。但如果可以設置浮動費率,壹般應該在中標合同中寫明。有些情況,比如原材料的大幅上漲和壹些特殊的自然災害,可以再協商。公開招標應當是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條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國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路、水利、商務等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招標投標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其所屬部門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監管職責分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財政部門應當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政府采購建設項目的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監察機關依法對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監察對象進行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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