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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合同法》規定

雇傭合同的法律規定是:雇傭合同是指壹方為另壹方從事某項工作提供勞動,另壹方提供工作條件和勞動報酬的協議。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是: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追償。前款所稱從事就業活動,是指在用人單位授權或者授意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動活動。員工的行為超出了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或者與履行職責有內在聯系,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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