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平時不註重國家政策性糧庫的管理,但是每年都有國家部門組織的檢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發布了最新的《政府儲備糧儲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國家中央儲備糧和地方儲備糧的儲存管理做出了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
政府儲備糧儲存管理辦法
第二條政府儲備包括中央儲備和地方儲備。本辦法適用於政府儲備糧油和食用植物油的倉儲管理。
政府儲備的成品糧(油)直接服務於地方應急供應的需要,具體儲存管理辦法由糧權所屬地方政府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條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直屬企業是儲存中央儲備糧的專業企業,不得委托或者租賃其他單位的倉儲設施儲存中央儲備糧。
地方儲備糧的承儲單位由地方政府根據糧食權屬情況確定。
第四條政府儲備管理實行數量、質量、品種、地點“四落實”,專庫保管、專人保管、專賬記錄,確保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第五條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國家政府儲備和倉儲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和提供業務指導。垂直管理部門根據其職能在其管轄範圍內開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