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沒有專門針對流浪寵物的法律規定,相關規定散見於動物防疫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侵權責任法等。其目的是防止動物傳染疾病或對人造成傷害。比如《動物防疫法》規定,本法所稱動物,是指人工飼養、合法捕捉的畜禽等動物;本法所稱動物疫病,是指動物傳染病和寄生蟲病。根據本法規定,行政機關是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實施動物防疫和動物防疫監督。這裏說的動物當然包括流浪寵物。對於流浪寵物傷人的行為,根據《侵權責任法》,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處理水平。
第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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