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地特征有明確的邊界,具體的管理對象(人、事、物等。),並明確標準和要求。屬地管理是按照標準和要求對屬地內的管理對象進行組織、協調、領導和控制,屬地主管是屬地的直接管理者。
屬地管理是讓員工有“當家作主”的感覺,賦予員工管理屬地的權利,即屬地主管要管理好自己和各類人員(包括建築工人、來訪者、服務人員等。)誰進入他的管轄範圍。
首先,類別:
(1)確保所轄區域內工作人員、承包商和訪客的安全。
(2)制定崗位工作和發展規劃,確保專業知識和技能能夠滿足工作需要。
(3)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管理,實現無責任生產事故的運行。
(4)通過安全技能培訓、行為安全評價、安全分析等。對於員工來說,可以做到事故零傷害。
(5)編制、審核和簽署《安全工作許可證》和《高風險工作許可證》,確保管轄區域內的各種非常規工作按照相關安全標準進行。
(6)檢查管轄區域的工藝設備,及時處理和報告異常情況。
法律依據:
《行政許可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許可人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管轄範圍以外違法從事行政許可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將被許可人的違法事實和處理結果抄送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