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案被告是壹位老太太。她手工制作了農村土家梅菜紅燒肉,原告第壹次買了三份。當時應該已經發現沒有合格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是典型的三無產品,但是買家買了150份。收到貨後,他起訴賣家,獲得賠償。
其次,僅僅因為這次被告是壹個老太太,但是如果大型超市銷售過期食品或者三無產品,消費者在明知過期的情況下仍然購買並起訴超市或者商家,人們未必會認為購買者不道德。畢竟盤點庫存是壹個超市的責任和義務。如果超市本身對產品不了解,那麽有多少消費者會買三無產品或者過期食品,然後出現問題不知道找誰。
最後,老太太沒有合適的證件,這其實和街邊小攤是不壹樣的。街邊小攤上的東西我們都能看到,現在大部分小攤都有專門的攤位。他們的生意是法律和國家允許的。很多人都是當場賣東西,所以不會有所謂的收據或者收據,所以壹般不會有問題,網購壹定要有證明,賣家自己也是這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