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工作實施中若幹問題的規定2021

工作實施中若幹問題的規定2021

法律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為了保證執行程序正確適用法律,及時有效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作出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

1.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需要和有關法律的規定,設立執行機構負責執行。

二十二。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執行申請或者執行移送書後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書。

執行通知書除責令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外,還應當告知其承擔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的遲延履行的利息或者款項。

七十壹歲。上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法院的執行工作。

  • 上一篇:經濟法在職研究生就業前景如何?
  • 下一篇:重慶石雲汽車駕駛咨詢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