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執行局和執行法院有什麽區別?

執行局和執行法院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壹個法院有壹個執行局,執行法院是執行局的下屬機構。執行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幹執行法庭。

1,不同功能

執行庭是法院設立的負責執行法律文書的機構。法院執行局與執行庭合署辦公,人民法院設立執行機構,是判決結果的執行機構。

2.不同的責任

《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設執行員,辦理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和刑事案件的財產執行。法院執行局執行法院壹審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3.不同的權限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法院不僅負責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和調解書,還負責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如生效的仲裁裁決等。執行局收到立案後,應當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期限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四條成年人不能辨認或者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本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其精神、心理健康恢復情況,認定該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條所稱相關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成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

  • 上一篇:關於提交證據時間的法律規定
  • 下一篇: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頒布實施時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