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在動物診療活動中發現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動物的,應當立即按照國家規定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采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病傳播。執業獸醫在動物診療活動中發現動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按照國家規定應當撲殺的疾病時,不得擅自救治。
獸醫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用藥,不得使用偽劣獸藥和農業部禁用的藥物及其他化合物。執業獸醫發現可能與獸藥使用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時,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獸醫從業人員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要求,參與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其所在單位不得阻撓或者拒絕。獸醫執業人員應當在每年3月底前向註冊管理機構報告上壹年度的獸醫執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