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壹級保護品種的保護期分別為30.20.10年。申請延長保護期的,每次延長保護期不得超過首次批準的保護期。
1.生產、銷售假藥、劣藥未構成相應犯罪,但銷售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處0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2.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生產、銷售假藥和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10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3.生產、銷售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5.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6.生產、銷售劣藥,後果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7.中藥二級保護品種的保護期為7年,保護期滿後可延長7年。
8.生產、銷售假藥、劣藥,未構成相應犯罪,但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9.生產、銷售假藥、劣藥,未構成相應犯罪,但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