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經影視作品作者授權,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在自己選定的時間、地點獲得作品,屬於侵權行為;
2.在影視作品作者授權的直播平臺上播放電影不屬於侵權行為。
被侵權後如何維權
侵權後的維權如下:
1.與侵權人交涉,要求其停止損害並賠償;
2.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3、直接向法院起訴;
4.如果書面合同中有仲裁條款,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
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
(a)表明表演者的身份;
(二)保護演出形象不受歪曲;
(三)許可他人直播和公開傳播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
(四)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
(五)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其表演的音像制品,並獲得報酬;
(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
被許可人以前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