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對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比例有什麽要求?

對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比例有什麽要求?

法律分析:《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定,1,000-1,500人的企業,職工人數壹般應為10%左右;職工1500人以上的企業可適當降低比例;1000人以下的企業可適當提高比例;職工100人以下的企業壹般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職工工作地點分散或連續,不方便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也可以實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職工人數較少的企業,職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30人;其中,壹線職工應占職工代表總數的50%以上;中層以上行政領導壹般為職工代表總數的五分之壹;女職工和青年職工代表的比例應與其在企業職工整體結構中的比例相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二十條工會應當幫助和指導職工與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工會代表職工與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工會簽訂集體合同時,上級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害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要求企業依法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提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仲裁。對仲裁機構的裁決不服或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壹條工會會同企業、事業單位教育職工當家作主,愛護國家和企業的財產,組織職工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活動,開展業余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組織職工開展文體活動。

  • 上一篇:政府應該如何招商引資?
  • 下一篇:中國* * *產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屬於什麽法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