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職業教育法》完善了職業教育的內涵:職業教育是指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備從事某壹職業或實現職業發展所需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職業綜合素質和行動能力而實施的教育,包括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
取消初中畢業後的普職分流,要求中等職業學校不能再按照“分層次教育”的思路發展,不能再把中等職業學校看成是對貧困生的低層次教育。為了使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平等,獲得同樣的認可,我們需要打破“等級制度”的束縛,重視職業教育的投入,拓寬技能型人才的發展空間,消除唯學歷、唯名校的社會導向。現在社會上還有壹種說法是中等職業教育是個“死胡同”。如今,職業教育作為壹種教育類型,不僅有中高職層次,還有本科層次、碩士層次、博士層次,打開了壹個“死胡同”。
在實踐中,由於需要更多的場地、設備和耗材,舉辦職業教育本身就是壹項高投入的事業。2021年末,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副司長林宇透露了壹組數據:現在高職院校招生占高等教育的55%以上,而高職院校的直接財政投入只占整個高等教育的20%左右。還要認識到,導致義務教育內卷化的是成才的單壹選擇。只有提高職業教育質量,拓寬技能型人才的成才空間,才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