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如下:
刑法
第341條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狩獵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相關案例
壹只黃鼠狼在自家雞舍裏咬了壹只雞,李回屋拿出壹把改裝過的射釘槍要打死它。近日,華鎣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當庭對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狩獵罪數罪並罰。
2016年7月,被告人李因狩獵需要向他人借用改裝射釘槍壹支,並委托他人於2019年2月從網上購買射釘槍子彈和鋼珠。2021年初,李發現壹只黃鼠狼出現在他家旁邊的雞舍裏,咬雞舍裏的雞,於是回屋拿出壹把改裝過的射釘槍將其打死,然後制成酒。2021、11年10月,華鎣市公安局對李某家進行搜查,查獲火動力改裝射釘槍壹支、黃釘子彈60發、鋼珠子彈數發、弩機壹臺。經鑒定,涉案改裝射釘槍為以火藥為動力的非制式槍支,具有危害性。李某某殺死的動物為黃鼬(鼬學名),是具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今年6月27日,65438華鎣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當庭以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壹年,並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