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六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價款。對價款的數額和支付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五百壹十條和第五百壹十壹條第二項、第五項的規定。
第六百二十七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沒有約定支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出賣人的營業地支付;但是,約定價款的支付以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文件為條件的,應當在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文件的地點支付。
第六百二十八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取出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