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文書是國家司法機關在辦理刑事、民事、經濟案件中,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制作或者出具的,雖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義的書面文件。它是代表國家意誌,忠實體現國家法律精神,遵循法律規定實施能夠引起壹定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的工具。(應用寫作1985 1)
商業
商務文件和商務申請寫作所反映的內容是由實際的商務工作所決定的。無論是通知、通告、指示、報告、簡報、新聞、總結、通信還是商業經濟論文,都要與業務工作相關,體現“業務”二字。
用於軍事用途
軍事文件通常是指軍隊內部和與外國單位使用的文字的總稱。它是指揮作戰、組織訓練、指導工作、交流信息和積累數據的重要工具。
公關
公關文件是用來溝通、增進和改善企業與公眾之間關系的書面材料。
公函
初步認定公函為公函草稿,是當時的習慣文書。這種速記簽名在寫學校的非正式公函時很常見,可以說是當時的約定俗成的文件。而且,學校裏的人都比較了解現任校長。即使草案中出現了“林玲玲”和“陳玲”這兩個縮寫,大家都知道是誰,也不會有混淆。同時,侯老還向北青報記者展示了1957中學校給蘇聯專家的宴請請柬,其中起草文件上也簽有三個姓氏+000,正式打印的請柬上簽有三個學校領導的全名。同時,楊主任還要求中央檔案館核查館內是否保存有林主席公函的原件。目前,中央檔案館尚未對此作出回應。“如果我們學校的公函還在館裏,查壹下簽名是不是校長的全名,對比壹下就能確認我們的說法。”楊主任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