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借條沒有轉賬憑證無效。只要對方明確寫下借款金額,然後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當然,沒有轉賬憑證的白條是有效的,白條的成立要件與是否有轉賬收據無關;但是如果要證明雙方是否存在借貸關系,那麽轉賬憑證就是非常有力的證據。如果只有借條,很難保障自己打贏官司的權利。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某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辯稱轉賬是為了償還雙方此前的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舉證證明其主張。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對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二、借條作為證據的標準是什麽?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4.有借貸行為。
第三,只有欠條沒有身份證怎麽起訴?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