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張先生發現外賣不見了,立即到附近的劉冬派出所報警。值班民警調取了事發路段的天網監控。果然,他看到壹個穿黃色衣服的人。他騎著自行車,在張先生離開後,用外賣靠近電動車。然後他看到那個人拿著東西離開了。警方找到了嫌疑男子的騎車路線,並於當日下午2時許,在市民廣場發現壹名嫌疑男子睡在草坪上。
經詢問,該男子姓周,32歲,目前無業。周承認偷外賣食品。他說,那天他騎著自行車經過萬達廣場,正好看到路邊有壹輛帶外賣的電動車。他四處尋找,沒有發現壹個穿外賣工作服的外賣小哥,也沒有吃早餐。他很餓,所以他想看看外賣盒子裏有什麽。他打開外賣盒子,看到裏面的食物憋不住了,就從裏面拿了壹份炒面和黃瓜沙拉。取完外賣,他去了市民廣場,邊吃邊休息。
最終,周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這時,周想不通了,說自己偷了東西。他怎麽會被拘留?民警對周的問話笑而不答,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普法。任何偷竊都是違法的。警方希望周記住自己的錯誤,不要再做違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