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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以上離婚怎麽處理

壹、60歲以上離婚怎麽處理?

1,60歲的人離婚也要走相應的離婚手續。在這個國家有兩種離婚方式。壹種方法是協議離婚。另壹種方式是訴訟離婚。如果雙方協商壹致,可以協議離婚。如果夫妻壹方不同意離婚,雙方只能通過訴訟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離婚需要哪些材料?

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協議離婚的,簽訂離婚協議後,攜帶結婚證、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2.如果是離婚訴訟,帶上結婚證、身份證、起訴狀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準予離婚的,判決生效,婚姻關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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