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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執行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壹管理和執行若幹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九條上級人民法院的執行機關負責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協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壹管理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八條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本院和下級人民法院的執行案件需要指定執行的,可以作出指定執行的裁定。高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執行函的案件應當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被執行人向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在該人民法院管轄範圍內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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