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指派和雇傭司法專家的區別

指派和雇傭司法專家的區別

任命和聘請法醫鑒定人的結果沒有區別,但他們對鑒定人的軟態度和硬態度有區別。聘用的態度對評估師比較軟,可以允許評估師拒絕,但不太可能允許指派。聘請司法鑒定是指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聘請其他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鑒定。指派司法鑒定是指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指派其他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鑒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六條規定,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時,應當指定、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六條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時,應當指定、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七條* * *鑒定後,鑒定人應當寫出鑒定意見,並簽名。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 上一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是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嗎?
  • 下一篇:中國婚姻法知道女方的婚姻是隱蔽的。離婚了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