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不得強迫、威脅、引誘、欺騙。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承諾函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承諾函可能無效。
3.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允諾人只能基於其有權處分的東西進行處分,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承諾書的作用和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權利義務明確。承諾書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為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明確的依據,有助於預防糾紛。
2.法律效力和責任。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壹旦簽署,它就成為壹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3.規範行為和風險控制。承諾書為各方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規範,有助於提高合作的規範性和可預見性。
4.增強責任感和事業心。簽署承諾書可以幫助個人或組織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從而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綜上所述,承諾書在滿足壹定條件時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為合同的壹種形式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