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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是什麽?

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中國人民銀行(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務院的組成部分。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 65438+2月1、中國人民銀行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於河北省石家莊市。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的職能。

擴展數據

主要功能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是:

(壹)制定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職責。牽頭協調國家金融安全工作,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起草金融業重大法規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和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開展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牽頭負責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礎規則和並表監管的制定、監測和分析工作,指導相關監管部門酌情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必要時經國務院批準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和監管,牽頭組織制定和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恢復和處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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