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機關是國家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是有權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的機關。
在古代,大多數奴隸國家和封建國家都實行君主專制,國家的最高權力,如立法、行政和司法,都集中在君主手中。君主的意誌就是法律,沒有獨立的立法機構。甚至修改和編纂法律的機構也從屬於君主。
現代立法機關是代議制政治的產物,其性質最明顯的特征在於其代表性,即人民選舉代表或議員組成立法機關統壹制定法律和監督行政。立法機關的性質是代議制,但它具體和直接代表誰,以及如何理解代表與被代表的關系,在理論上頗有爭議。
擴展數據:
在中國,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包括:
1,國家權力機關系統(NPC及其常務委員會):全國的NPC及其常務委員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自治州、自治縣的NPC。
2.國家行政機關系統(政府及其所屬機構):國務院和國務院各部委、中央銀行、審計署、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國務院直屬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此外,其他國家機關不享有立法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立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