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衛生部發布的法案並沒有對流浪狗進行解釋,而是將所有沒有接種狂犬病疫苗的狗都認定為野狗。同時規定,公安人員、民兵和全體人民都有權殺死他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所以回到妳的問題,不要說老太太報警說狗傷人。就算狗沒有傷人,睡在地上,如果沒有主人,或者主人不能證明自己打了狂犬疫苗,妳直接把狗打死也是合法的。
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相關法律來彌補這壹塊,但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壹般可以撥打電話119將這類流浪狗帶到寵物收容所。寵物收容所會先絕育,然後等人收養,長期不被收養的最後會被安樂死。
回到現實,基於現有的法律,當任何“家犬”或“流浪狗”威脅到妳,或者妳主觀上可以認為他威脅到妳的時候,只要主人不能證明他已經接種了狂犬病疫苗,妳就可以直接殺了他,不承擔任何責任。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違反管理規定,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