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約定由債權人住所地(隨債權人住所地變更而變更)人民法院管轄因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各類訴訟;因債權人追討該筆債務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或其他損失,由債務人承擔。雙方同意本協議是可執行的。
根據這個!
債務人:簽字按手印。
x年x月x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貸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