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同意年齡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個人能夠獨立決定發生性行為的最低年齡。任何違反性同意年齡的性交都可以被認為是犯罪。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凡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視為強奸罪,從重處罰。也就是說,我國目前的性同意年齡是14歲。這個年齡限制意味著14歲以下的女孩沒有合法的性同意權。如果有人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與之發生性關系,即使取得了幼女事實上的同意,該同意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該人仍構成強奸罪。
性同意年齡的設定主要是為了保護青少年免受性虐待,防止早期性行為影響其權利和發展。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世界衛生組織聯合發布的壹份報告顯示,大多數國家選擇將其定為16歲。在中國,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仍然不足。14-16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大部分還沒有形成明確的性侵害概念,面對可能的性侵害,自我保護能力還不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6條
強奸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論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