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法國還規定每周最長工作時間為39小時。如果超過這個標準,就是違法的,需要受到相應的處罰。為了鼓勵員工多休假,法國還要求員工在規定時間內休完所有假期,否則停發工資。這意味著加班在法國人眼裏是壹件很可怕的事情。不僅公司會主動阻止員工加班,薪酬分配制度也會讓員工自覺收起工作熱情。這樣做的好處是員工的工作必須在工作時間解決,否則公司可以以不稱職為由辭退員工,這樣會大大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在中國人眼裏,法國的統壹法是壹件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尤其是在壹些老板眼裏,他們希望員工24小時為他們努力工作。壹個人的工資,十個人用的時候,因為加班問題想讓他們找員工談。只有壹種可能,就是讓員工少加班,少按時下班,導致這部分企業的員工在做事的時候更加拖拉。畢竟,他們做得越快。
在我看來,中國企業可以借鑒法國關於工作場所休息的壹些規定,把員工的被動工作變成主動工作。這只需要企業制定壹個規定,為每個員工設定壹個目標。完成目標後,員工可以自己安排所有時間,領導不能幹涉。超額完成任務可以給予額外獎勵。這樣,員工為了獲得自由,會盡最大努力完成工作,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會施展渾身解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