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除了完善非現場執法,還進壹步完善行政處罰程序,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明確的,執法人員在調查或者檢查時,應當主動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執法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有權要求執法人員出示證件。
同時,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新法還規定,在發生重大傳染病等突發事件時,行政機關將對違反應急處置措施的人員及時予以嚴懲。
《行政處罰法》的修訂過程;
1996年3月6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進行第壹次修改。
根據2065438年9月0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進行第二次修改。
2021 65438+10月22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以上內容參考中新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com-中國實施和完善"電子眼"執法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