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8+18年6月9日發布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涉及的4起案件均為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案件。這四起案件分別是正當防衛案、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正當防衛案和侯正當防衛案。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表示,近年來,正當防衛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註,明確正當防衛的界限標準,回應公眾關切,是當前司法機關壹項突出而緊迫的任務。
此次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指導性案例,旨在闡釋正當防衛的界限和把握標準,為檢察機關辦理司法案件提供參考。
擴展數據:
中國正當防衛案件的法律責任:
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針對的是防衛過當的問題,對於沒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如非法侵入住宅、熟人親屬間的某些人身侵害,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但防衛行為的強度不必要,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構成防衛過當,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案》、《侯正當防衛案》針對特殊防衛問題,分別界定了“傷害罪”和“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其他暴力犯罪”的認定標準。
人民網-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正當防衛界限案。昆山“反殺案”入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