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總則、預防和治理、案件處理、涉案財產的認定和處置、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有組織犯罪的處理、國際合作等。,系統總結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踐經驗,確保掃黑除惡工作在法治軌道上常態化。
《打擊有組織犯罪法》的目的:
1,預防和懲治有組織犯罪;
2.加強和規範打擊有組織犯罪工作;
3.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
4.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打擊有組織犯罪法》共九章7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打擊有組織犯罪法》已於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以202112通過,並將於5月24日以12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打擊有組織犯罪法》第十壹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預防有組織犯罪侵入校園的工作機制,加強反有組織犯罪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預防有組織犯罪的意識,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抵制有組織犯罪,防範有組織犯罪的侵害。
學校發現有組織犯罪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幹擾校園及周邊秩序,或者有組織犯罪組織招收學生,或者學生參與有組織犯罪活動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采取防範措施,並向公安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