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壹條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實現國家監察全覆蓋,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法律分析:公職人員涉嫌違法已被立案偵查的,不宜繼續履行職務。任免機關或者單位可以決定暫停其職務。公職人員在接受調查期間,未經監察機關同意,不得出境或者辭去公職;被調查公職人員所在的機關、單位和上級機關、單位不得交流、晉升、獎勵、處分或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壹條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實現國家監察全覆蓋,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