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實現國家監察全覆蓋,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條的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門機關。依照這部法律,他們監督壹切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以下簡稱公職人員),調查職務違法行為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條: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門機關。依照這部法律,他們監督壹切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以下簡稱公職人員),調查職務違法行為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