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中,有7個法律部門,分別是:1憲法及其相關法律、2民商法、3行政法、4社會法、5經濟法、6刑法、7訴訟與非訴訟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屬於行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共分八章85條,包括總則、建築許可、建設工程承包、建設工程監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附則,自2014年3月1998+0日起施行。
擴展數據:
建築相關法規:
1、?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項目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已經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項目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2、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項目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工程未開工且未申請延期或超過延期期限的,施工許可證自動廢止。
3.在建建設工程因故暫停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暫停施工之日起壹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設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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