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2022年6月5438+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是為了弘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引導全社會重視家庭、家庭教育和家風,增進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家庭教育以德育為根本任務,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責任實施家庭教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五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壹)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3)遵循家庭教育的特點,實施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4)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相互協調;(5)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的措施。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指導家庭教育,建立和完善家庭學校社會協同教育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部門,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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