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購買硝酸銨是違法的,不是從正規單位購買;非法購買1公斤黑火藥或者3公斤火工品的,涉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屬於違法行為。二。法律依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白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購買、進出口、運輸、爆破作業、儲存以及硝酸銨的銷售和購買。第四十四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民用爆炸物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處罰。違反本條例規定,生產、儲存、運輸、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或者特別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銷售民用爆炸物品的,由民用爆炸物品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生產、銷售活動,並處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和違法所得。違反本條例規定,購買、運輸民用爆炸物品或者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爆破作業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購買、運輸、爆破作業,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非法購買、運輸、爆破作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和違法所得。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組織銷毀沒收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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