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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於2021年月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於2021,15年4月生效。是為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和應對生物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護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推動構建人類統壹命運共同體,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而制定的法律。

?生物安全是指國家能夠有效防範和應對危險生物因素及相關因素的威脅,生物技術能夠穩定健康發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態系統相對處於無危險、無威脅狀態,生物領域具有維護國家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維護生物安全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以人為本、風險防範、分類管理、協調配合的原則。

?國家生物安全協調機制由國務院衛生、農業農村、科技、外交等有關軍事機關主管部門組成,分析研判國家生物安全形勢,組織、協調、督促推進國家生物安全相關工作。國家生物安全協調機制設立辦公室,負責協調機制的日常工作。國家生物安全協調機制成員單位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生物安全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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