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的民事關系(9種):
代理、信托、仲裁協議、動產物權、運輸中的動產物權變動、合同、侵權責任、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知識產權的轉讓和許可;
二、僅在壹定範圍內的民事關系(3):
1.夫妻財產關系: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壹方經常居住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
2.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壹方經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
3.知識產權侵權責任:侵權行為發生後,當事人可以通過協議選擇適用法院地法。
三、只有壹方當事人可以在壹定範圍內選擇民事關系(2):
1.消費合同:消費者選擇適用商品和服務提供地法律,適用商品和服務提供地法律。
2.產品責任:被侵權人選擇侵權人主要營業地法律和損害發生地法律,適用侵權人主要營業地法律或損害發生地法律。
(摘自學法。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