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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對網絡安全實行什麽保護制度?

法律分析:等級保護制度。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經有資質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查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國家網信部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網絡安全重點網絡設備和專用產品目錄,推進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和檢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壹條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護網絡不受幹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被泄露或者竊取、篡改: (壹)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絡安全負責人,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二)采取技術措施,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等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三)采取技術措施監控和記錄網絡運行狀態和網絡安全事件,並按照規定保存相關網絡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采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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