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使用集體土地建住宅,需要辦理立項、征地審批、繳納征地補償費和土地出讓金、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等正規手續。在城市規劃區的還必須報規劃局審批。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建房可以使用集體土地,但具體步驟要按規定執行:①征得所在單位或當地居民委員會同意;②向土地所在村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鄉(鎮)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用地。土地屬於村農民集體的,經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土地屬於鄉(鎮)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由鄉(鎮)農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通過,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參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標準支付補償費。在城市規劃區內建房,還應辦理規劃許可證,並支付安置補助費。
近年來,許多人熱衷於直接從城鄉結合部的農民手中購買宅基地。這種建築是違法的,政府有權沒收或拆除,並處以罰款。壹旦需要拆遷,只支付壹定的建材款,不做其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