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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睡眠時間管理系統有哪些?

法律分析:認真執行學校作息制度的相關規定。各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衛生工作規定》和《小學生壹天學習時間衛生標準》(GB/T 17223-1998),小學8: 1998,初中8:00,高中7: 45,寄宿制學校7:45以後到校。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規範全省中小學作息制度確保中小學生充足睡眠時間的通知》。

壹、認真執行學校作息制度的有關規定。各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衛生工作規定》和《小學生壹天學習時間衛生標準》(GB/T 17223-1998),小學8: 1998,初中8:00,高中7: 45,寄宿制學校7:45以後到校。對自願提前到校的學生,學校要及時認真安排值班和引導,開放場地設施,安排體育健身活動。

第二,提高對調整學校作息時間重要性的認識。調整中小學作息時間關系到學生的身心健康,關系到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落實,關系到素質教育的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充分認識調整中小學校作息時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真執行學校作息制度的有關規定。

三、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各級各類中小學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提高課堂效率和質量。學校不得隨意增加課程類別、難度和課時。小學壹二年級不留作業,其他年級作業量控制在1小時以內(以中等生完成作業的時間為準),初中壹二年級作業量控制在1.5小時以內;不得擅自提前復習備考時間和延長學生上課時間。小學生每天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初中生不超過7小時,高中生不超過8小時;停止各類補習班、優秀班、重點班、實驗班。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義務教育科不得組織和舉辦各種學科競賽。高中文理分科只能安排在高三,不允許提前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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