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稅是以納稅人擁有或控制的財產為征稅對象的壹種稅。它以財產為征稅對象,向財產所有人征收。但我國城市土地屬於國有所有權,不屬於任何單位和個人。所以屬於資源稅。
擴展數據:
相關法律: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的實際使用者和保管人為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者權屬爭議未解決的,實際使用者為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歸* * *所有,* * *各方為納稅人,* * *各方分別納稅。
比如幾個單位* * *擁有壹塊土地的使用權,壹方占60%,另外兩方各占20%。若計算稅額為654.38+0萬,則土地使用稅分別按60、20、20的數額繳納。
收費範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
從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機構在中國境內使用的土地也將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特點
1,土地占用稅。
2.征稅的對象是土地。
3.征稅範圍有限。
4、實行差別稅收。
百度百科-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