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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參加勤工儉學的規定

法律分析:1。勤工儉學的參與者為在校註冊的全日制學生,經濟困難且有余力的學生優先。

2.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崗位情況,組織就業部門和學生進行雙向選擇。

3.來自貧困家庭的學生必須參加就業部門的面試。面試結束後,就業部門必須將已被錄用的學生名單報中心備案。

4.勤工儉學崗位傾向於招收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非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因為個別崗位有特殊技能要求,也可以招收。

法律依據:社會援助臨時措施

第二條社會救助制度應當堅持扶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原則,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為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社會救助申請的受理、調查和審查,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機構或者管理人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相關社會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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