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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壹個是暫停或中斷?

法律分析:停職。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由於法定事由,權利人不能行使權利,因而中止時效期間的計算,中止原因消除後,時效期間繼續計算。中止期間不計入訴訟時效期間,合並計算。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內,由於法定事由,已過時效期間無效,中斷原因消除後,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在重新計算期間,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九十四條。如果在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不能行使請求權,時效期間因下列障礙而中止:

(1)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喪失代理權的;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的;

(四)債權人受債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妨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其他障礙。

自中止訴訟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個月後,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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