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乙類傳染病在及時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經國務院批準後,可以按照甲類傳染病采取預防措施。非典、炭疽、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雖然只列入乙類,但由於傳染性強、危害大,如果在實施前報批公布,難免貽誤時機,導致嚴重後果。
2、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制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3、醫療事故處理規定
為了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促進醫學科學發展,制定本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為加強醫務人員隊伍建設,提高醫師職業道德和素質,維護醫師合法權益,保護人民健康,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九屆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08年6月26日修訂通過,自2009年5月2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