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發表歧視、侮辱少數民族內容,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條* * *中國各民族壹律平等。國家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的和諧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國家根據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人民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